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李鴻關、林德昌、吳楊建華、劉炳坤、尤子霖、胡志強、彭智豪、德瑞克、吳建勲、張偉恩、葉志龍、陳冠君、潘于賢、鄧憬鴻、胡家銘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李鴻關、林德昌、吳楊建華、劉炳坤、尤子霖、胡志強、彭智豪、德瑞克、吳建勲、張偉恩、葉志龍、陳冠君、潘于賢、鄧憬鴻、胡家銘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