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廖成廣、林文財、黃星遂、呂浩誠、郭國龍、吳憲忠、謝裕德、翁健銘、陳義平、魏群益、蔡詠慧、黃宏聰、楊凱丞、黃智翔、蘇騰堯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廖成廣、林文財、黃星遂、呂浩誠、郭國龍、吳憲忠、謝裕德、翁健銘、陳義平、魏群益、蔡詠慧、黃宏聰、楊凱丞、黃智翔、蘇騰堯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