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陳仁華、林俊宇 、林傑平、簡志忠、黃銘科、陳國隆、陳文彬、詹玉琴 、葉俊龍、徐文昌、謝文元、林穹葳 、蔡學勲、王相友、邱毓麟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陳仁華、林俊宇 、林傑平、簡志忠、黃銘科、陳國隆、陳文彬、詹玉琴 、葉俊龍、徐文昌、謝文元、林穹葳 、蔡學勲、王相友、邱毓麟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