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鄭勝耀、林記榮、林家億、李燕才、蘇泳翊、簡家鵬、王淳億、胡哲瑋 、林琮彬、謝啓明、翁碧蓮、吳慶輝 、邱乾石、許棋信、卓國貿、李永祥等16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鄭勝耀、林記榮、林家億、李燕才、蘇泳翊、簡家鵬、王淳億、胡哲瑋 、林琮彬、謝啓明、翁碧蓮、吳慶輝 、邱乾石、許棋信、卓國貿、李永祥等16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