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朱錦龍、洪暉錡、陳彥華、徐子洋、劉宏益、巫長恩、黃建順、王植傑、林志明、鄭朝榮、陳清奇、詹前杰等12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朱錦龍、洪暉錡、陳彥華、徐子洋、劉宏益、巫長恩、黃建順、王植傑、林志明、鄭朝榮、陳清奇、詹前杰等12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