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交通違規罰單可以不用到交通事件裁決處服務窗口而以其他方式繳納嗎?手續費要多少?

  • 發布單位:交通事件裁決處
  • 資料提供單位:交通局

1.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68、92條的違規案件,按108年7月16日交路字第1080021339號函規定,除第12條、第13條、第15條第1項第2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第5款、第17條、第18條、第18條之1、第20條、第21條、第21條之1、第23條、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第2項、第29條第4項、第29條之2第3項、第5項、第30條第3項、第31條第4項、第34條後段、第35條、第35條之2、第36條第2項、第3項、第37條、第43條、第45條、第45條第2項、第54條、第60條第1項、第61條、第62條第1項、第4項、第5項、第67條第1項、第2項、第3項、第4項、第7項、第8項、第73條、第85條之2者外,得採網際網路、語音轉帳、郵局、農業金庫各分行及各地農漁會或向委託代收機構繳納罰鍰。

2.得採網際網路、語音轉帳、郵局、農業金庫各分行及各地農漁會或向委託代收機構繳納罰鍰之交通違規案件,可按以下方式繳納:

(1)批次銷案:持未逾期之三段式條碼違規通知單(含行政執行署通知)或裁決書至統一、萊爾富、全家、OK超商櫃檯繳納,手續費6元/筆,須1-3天銷案。

(2)即時銷案:至統一、萊爾富、全家及OK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款單繳款,手續費13元/筆;郵局、農業金庫各分行及各地農漁會臨櫃繳款手續費10元/筆;利用網路(監理服務網http://www.mvdis.gov.tw)或語音轉帳(撥打電話412-6666或412-1111,用戶碼168#)或以手機等行動裝置下載監理服務App,安裝後進行線上繳費。信用卡手續費上限20元/筆、金融卡手續費上限15元/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