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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公告第39波酒駕累犯姓名、照片

  • 發布單位:違規裁罰課
  • 資料提供單位:交通局

為遏止酒駕行為,自去年酒駕新法上路,截至3月16日止已公告379人,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於3月23日公告第39波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其中5位於中壢區違規酒駕被攔查; 2位則是在八德區、大園區有違規酒駕情形,龜山區、龍潭區、蘆竹區、復興區、大溪區、平鎮區則分別有1位有酒駕違規情形。
本次公告名單其中6位為第3次以上酒駕累犯,涉及公共危險罪計12名。裁決處表示,於111年3月31日酒駕新法施行後,108年7月1日起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有罰鍰、吊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經裁決確定後,依法陸續於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揭露違規駕駛人全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資訊,所駕駛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2年處分。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張丞邦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駕除違規人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車輛也會受到吊扣車牌2年處分,吊扣牌照期間不得使用該車輛。提醒駕駛人飲酒後切勿開車,駕駛人若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