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等15人,楊嘉榮、陳靖崧、谷俊賢、李純廣、許志定、江政儒、黃國慶、靳齊哲、羅國榮、古羽仚、莊語㛓、彭賢修、鄒永茂、許泰昌、李佳純 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等15人,楊嘉榮、陳靖崧、谷俊賢、李純廣、許志定、江政儒、黃國慶、靳齊哲、羅國榮、古羽仚、莊語㛓、彭賢修、鄒永茂、許泰昌、李佳純 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