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 張順筌、劉聖杰、廖俊明、呂立傳、楊文達、董紫官、楊宜銘、夏絃承、江兆騰、楊德興、李詩財、簡昱鴻、邱奕泰、鄭詠田、鄧睿瀚 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 張順筌、劉聖杰、廖俊明、呂立傳、楊文達、董紫官、楊宜銘、夏絃承、江兆騰、楊德興、李詩財、簡昱鴻、邱奕泰、鄭詠田、鄧睿瀚 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