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 王駿騰、 簡忠慶、 李華偉、 姚智傑、 陳俊宏、 高繼遠、 林建宏、 張莉君、 呂芳仁、 古豐吉、 蘇義光、 金源益、 黃建華、 温傑維、 許毓旻 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 王駿騰、 簡忠慶、 李華偉、 姚智傑、 陳俊宏、 高繼遠、 林建宏、 張莉君、 呂芳仁、 古豐吉、 蘇義光、 金源益、 黃建華、 温傑維、 許毓旻 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