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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8月27日公布本市轄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

  • 發布單位:交通事件裁決處
  • 資料提供單位:交通局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旨案違規人包含古廣茂、吳傳松、柯寶時、甘逸安、卓建森、偕吉龍、王繼正、池威儀、黃柏新、陳耀順、王家昌、李明進、唐志銘、金政瑋、李文忠、賴又豪、潘乙冠、廖彥博、沈榮棋、李彥霆、吳方正、李宗霖、魏振傑、蕭廷宇、郭儒安等2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