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4年11月27日公布本市轄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

  • 發布單位:交通事件裁決處
  • 資料提供單位:交通局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旨案違規人包含等15人,林坤勇、陳昱豪、王敏文、楊松閤、邱瑞欽、彭紹倫、陳振淇、廖世龍、洪凱晨、束克紹、游偉泓、陳進發、陳小雯、王祥湖、劉浩成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