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等15人,江榮志、李正義、蔡文元、林維勇、豊皓偉、林佳生、蘇威丞、吳德和、鍾兆常、蘇信豪、蔡忠哲、吳宗瑋、魏正華、陳少廷、蔡武錩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等15人,江榮志、李正義、蔡文元、林維勇、豊皓偉、林佳生、蘇威丞、吳德和、鍾兆常、蘇信豪、蔡忠哲、吳宗瑋、魏正華、陳少廷、蔡武錩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