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陳文昌、余軍光、安來發、林啓豐、吳清安、黃明福、盧彥璁、張志雄、羅國榮、郭昱緯、黃麒麟、黎祐嘉、莊英志、曾德洋、林俊興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陳文昌、余軍光、安來發、林啓豐、吳清安、黃明福、盧彥璁、張志雄、羅國榮、郭昱緯、黃麒麟、黎祐嘉、莊英志、曾德洋、林俊興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