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一、旨案違規人包含林勝勇、卜東安、陳桓毅、王宏照、張開發、陳明効、黃智洋、吳文顧、王銘鴻、邱上誠、廖健材、林聰基、陳明義、劉騰富、徐德和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林勝勇、卜東安、陳桓毅、王宏照、張開發、陳明効、黃智洋、吳文顧、王銘鴻、邱上誠、廖健材、林聰基、陳明義、劉騰富、徐德和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