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5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租金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請說明如下:
受理期間及方式:
(一)自1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起至同年12月31日 (星期四)下午5時止或計畫戶數用罄日止。
(二)申請方式:
1、線上申請:公布於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官網最新消息,於受理期間開放線上申請。
2、掛號郵寄: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
3、臨櫃申請: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1樓臨櫃申請。
(三)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文件:
1、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網站下載:115年4月1日開放下載,於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網站首頁(網址: https://ohd.tycg.gov.tw/)→「便民服務」→「檔 案下載」→「民眾常用檔案下載」。
2、至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或各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3、應檢附文件請詳閱桃園市原住民族租金補貼作業要點。
(四)補貼額度:每月最高新臺幣4,000元,最多補貼12期;自申請日當年度1月份起,每月月底按月核撥至申請人或其切結指定之郵局帳戶(補貼期間未租賃房屋,本機關不予核撥租金補貼;實際租金未達4,000元,以實際租金核計補貼金額)。
(五)受理申請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電話:03-3324700分機6。